现下,电动轮椅车让残疾人也可以自由的自行出门办事,但这类代步工具如果不按规行驶,也有不小的隐患,且伤害都不小。近日,就有一位老人“驾驶”电动轮椅车行驶在马路上,并发生了交通事故。
2月16日15时许,在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七旬的老人王某驾驶电动轮椅在大武口区山水大道与沐恩新居T型路口向东30米处由北向南横穿马路时,被窦某驾驶的宁BXXXXX号牌小型轿车撞倒,造成王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监控显示:一位老大爷驾驶着电动轮椅沿山水大道由西向东逆行在马路上,行至山水大道与沐恩新居T型路口向东30米处时,老大爷无视过往车辆,直接驾驶电动轮椅车横穿马路,与一辆直行轿车发生碰撞。
由于轿车直行车速较快,突然前方逆行驶过来一辆电动轮椅,小轿车刹车不及,直接撞在电动轮椅上,导致老人从电动轮椅上甩了出去。此次事故,幸运的是老大爷没有生命危险,只是多处骨折。
经交警事故认定:当事人王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窦某负次要责任。
石嘴山交警提醒:电动轮椅并非交通工具,禁止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如需上路,最好走人行道并靠右侧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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