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标志在传递信息的强制性程度上与禁令标志一样,是必须遵守标志,两者部分标志含义相同,可相互替代,如“直行标志”与“禁止向左和向右转弯标志”。但在标志设置实践中,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对选择设置何种标志存在困惑,认为既然两种标志含义一样,那只要设置一种即可。有的地方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道路使用者对指示标志的遵守程度不如禁令标志,所以有选择方案时均设置禁令标志。
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虽然同属必须遵守标志,但在标准的规定内容、道路使用者的视认效果、道路交通管理精细化要求方面,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在标志设置工作中,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管理对象和目的,从以下方面考虑选择合适的标志:一是标准对道路使用者遵守程度要求上,两者有一定的差别。对于禁令标志,要求“道路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对于指示标志,要求“道路使用者应遵守”。二是从道路使用者的视觉效果上看,禁令标志的强制性更强,指示标志给道路使用者有非强制性的错觉。所以,如需特别强调禁令性管理措施的,应设置禁令标志。三是从管理目标上看,在通行方向管理中,对于不需要道路使用者选择判断、只要按照标志的指示通行的情况,如只允许(机动车)直行、(载货汽车)向右转弯等,应设置指示标志,让道路使用者视认效果直观明了;对于某一方向某车种禁止通行的管理目标,如禁止(载货汽车)向左转弯,则应设置禁令标志,让道路使用者选择直行或右转。
本文从道路交通管理和指示标志设置需求角度,对《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以下简称“国标新版”)中指示标志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
一、新增部分
(一)增加了单行路标志带有文字的版面形式。“国标新版”6.8中,在保留原单行路标志版面的基础上,增加了在标志版面上设置“单行路”文字的版面。但根据标志设置实践经验看,标志上图形简明、清晰,道路使用者能一目了然,而增加文字后,版面变得复杂,增加了道路使用者的视认和思考时间。
图1 原单行路标志和新增加的单行路标志版面示例
(二)增加了开车灯标志、小型客车车道标志、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标志、电动自行车行驶标志、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标志、非机动车推行标志、靠右侧车道行驶标志、硬路肩允许行驶标志、货车通行标志。
1.“国标新版”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09)(以下简称“国标旧版”)中的警告标志“隧道开车灯标志”改为指示标志“开车灯标志”。该标志表示机动车行至该标志处应开启车灯,设在隧道口前等需要开车灯处。在城市道路中,在过河(江)隧道入口、地下停车场入口等处,机动车辆如不开启车灯通行,会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此次修订使用了机动车驾驶人熟悉的车灯图形,并将警告标志调整为指示标志,可以更好地指示机动车驾驶人在此位置开启车灯,消除安全隐患。对不遵守规定的驾驶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法进行处罚。
图2 开车灯标志示例
2.“国标新版”6.17规定,小型客车车道标志表示该车道仅供小型客车通行,设在进入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口的入口处。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的车辆通行管理中,为提高车道通行效率,消除因大、小型车辆混行而产生的安全隐患,部分路段规定道路内侧车道仅供小型客车通行,大型客(货)车在外侧车道通行。在标准修订前,管理部门只能设置“机动车车道标志”和“小型客车”辅助标志。此次修订后,为交通管理提供了更加简明直观的可设置标志。
图3 小型客车车道标志示例
3.“国标新版”6.20规定,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标志表示该车道仅供有轨电车通行,设在进入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口的入口处。有轨电车作为公共交通运载工具,在南京、苏州等多个城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为推动公交优先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有轨电车运行车道是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内的一条专用车道,是公交专用车道的一种特例,因此需要设置专用车道标志。此次修订满足了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
图4 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标志示例
4.“国标新版”6.24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标志表示该道路仅供电动自行车通行,设在该道路的起点及各交叉口的入口处。“国标新版”6.25规定,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表示该车道仅供电动自行车通行,设在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口的入口处。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流量在非机动车交通流中占九成以上,且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比例也相当高。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部分城市道路设有仅供电动自行车通行的专用道路或专用车道,标准修订前,只能设置非机动车标志加“电动自行车”辅助标志,此次修订后,满足了对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需要。
图5 电动自行车行驶标志示例
图6 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示例
5.“国标新版”6.27规定,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标志表示该道路仅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机动车不准进入,设在该道路的起点及各交叉口的入口处。为节省城市道路空间,在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管理中,允许行人和非机动车在同一平面道路(即交通工程设计中的“人非共板”)上通行,中间仅以标线分隔,两者可以相互借用对方的通行空间。增加此标志后,更有利于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但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的路段慎用此方法,仍需将行人和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空间进行物理隔离,此标志不适用这种情况,行人和非机动车指示标志须分开设置。
图7 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标志示例
6.“国标新版”6.29规定,非机动车推行标志表示该道路仅供非机动车推行,不准骑行,设在天桥、地下通道等禁止骑行的路段入口处。在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下坡段,特别是下坡弯道处,非机动车驾驶人骑行下冲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防止非机动车骑行速度过快而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应下车推行。增加此标志后,管理部门可在下坡起点处设置此标志,一旦发生事故后,可以明确事故责任,并依法处罚事故责任人。
图8 非机动车推行标志示例
7.“国标新版”6.30规定,靠右侧车道行驶标志表示车辆除必要的超车行为外应靠右侧车道行驶。设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货车比例较高的路段起点、交叉口入口或互通立交加速车道终点后。应加辅助标志说明靠右侧车道行驶的车型。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外围货运通道等道路上,大型货车通行量占比较大。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因大、小型车辆混行产生的速度差过大而导致的交通事故,管理部门要求行驶速度相对较低的大型车辆在道路外侧车道通行,小型车辆在内侧车道通行,两者互不影响。标准修订前,管理部门只能设置“大型车辆靠右通行”的警告标志或告示标志。增加此标志后,规范了实施“大型车辆靠右行驶”管理措施的标志设置,对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的大型车辆可进行非现场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
图9 靠右侧车道行驶标志示例
8.“国标新版”6.33规定,硬路肩允许行驶标志表示该处硬路肩允许车辆通行。在公路交通管理中,公路路肩建设标准低于公路车行道的建设标准,是禁止车辆通行的。随着公路交通流量的增大,公路上拥堵现象频发,特别是大流量的山区公路上坡路段,拥堵现象更为严重。为缓解公路交通拥堵,在道路扩建有困难的情况下,对公路路肩进行加固后允许车辆通行,特别是山区公路上坡路段,将路肩设置为爬坡车道,可大大提高公路通行能力,有效缓解公路交通拥堵。增加此标志后,满足了公路交通管理的需要。
图10 硬路肩允许行驶标志示例
9.“国标新版”6.34规定,货车通行标志表示货车应在该道路上行驶,其他车辆也可以在该道路上行驶。设在指定的货车通行道路的起点及交叉口的入口处。从货车管理实际需要出发,增加此标志有两个目的:一是在对货车通行管理中,为加强对城市过境货运车辆通行的管理,大部分城市在城市外围道路上设置货车通行通道,设置此标志后,能明确引导过境货车在货车通道上行驶,避免其影响市内交通;二是由于货车通道上其他车辆也能通行,因此,通过设置此标志,告知其他车辆特别是小型车辆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注意避让大型车辆,确保通行安全。
图11 货车通行标志示例
(三)增加了可在人行横道标志外加荧光黄绿边框使标志醒目的规定。“国标新版”6.13规定,人行横道标志表示此处为人行横道,机动车驾驶人应注意观察行人,遇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人通过。可在人行横道标志外加10cm宽荧光黄绿的边框,并不应减小人行横道标志的尺寸。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两端应设置人行横道标志,已设置信号灯、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的路段或路口,可不设此标志。
图12 增加荧光黄绿边框的人行横道标志示例
修订后的人行横道标志主要有三方面的变化:一是相比于“国标旧版”,“国标新版”更明确了该标志的含义,明确了“机动车驾驶人应注意观察行人,遇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人通过”的法规规定。二是标准中对颜色含义的规定是,荧光黄绿表示与行人有关的警告,所以为加强对机动车的警示,“国标新版”增加了“可在人行横道标志外加10cm宽荧光黄绿的边框”的规定。此标志既表示对机动车的警告,又指示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停车让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优先通行。三是更加明确了该标志的设置条件,即“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两端应设置人行横道标志,已设置信号灯、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的路段或路口,可不设此标志”,将改变以往标志设置工作中因设置条件不清而乱设的情况。
二、修改部分
(一)修改了分隔带右侧(或左侧)行驶标志名称及设置位置。“国标新版”6.6将“国标旧版”中“靠右侧(或靠左侧)道路行驶标志”名称修改为“分隔带右侧(或左侧)行驶标志”,将“国标旧版”中“设在车辆应靠右侧(或靠左侧)道路行驶的地方”修改为“设在交通岛、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中央分隔带等设施的端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遇到道路中间的隔离带或渠化岛等障碍物时,驾驶人需要明确知道车辆在障碍物的哪侧通行或是两侧是否都可以通行,因此,在障碍物端头必须设置此标志。“国标新版”中修改后的标志名称更贴近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驾驶人也更能理解。
(二)修改了公交专用车道标志名称、含义和图案。“国标新版”6.18将“国标旧版”中“公交线路专用车道标志”名称修改为“公交专用车道标志”,标志含义调整为:表示该车道仅供公交车辆、通勤班车等大型载客汽车通行。
图13 公交专用车道标志示例
为积极推动公交优先发展,有效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在有条件的城市道路上设置了公交专用车道,保障了公交车辆的运行畅通。通勤班车、旅游大巴等的大型载客汽车,虽然不属于公交车辆,但在城市道路运输中,起到了与公交车辆一样的作用。在早晚高峰时段,为提高公交专用车道的利用率,允许非公交的大型载客车辆在公交专用车道上通行,是缓解两高峰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之一。标准修订后,为公交专用车道管理提供了便利。如个别城市在两高峰期间,因公交车发车频次较高、公交专用车道占有率高而仅允许公交车辆通行时,可在公交专用车道标志下方附设“仅公交车辆”辅助标志。
图14 行人标志示例
(三)修改了行人标志的名称和图案。“国标新版”6.26将“国标旧版”中“步行标志”名称修改为“行人标志”,表示该道路仅供行人步行,任何车辆不准进入。图案也作了调整。道路交通出行方式主要分为机动车出行方式、非机动车出行方式、行人出行方式三种,道路两端起点处设置此标志后,该道路上仅允许行人步行,任何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准进入该道路通行,以确保行人通行的安全。
本文刊发于《道路交通管理》杂志2022年第11期
本版编辑:赵曼
校审:李秀菊 李佳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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