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出门有时候难免会磕碰,但很多时候一个“让”字,其实就可以避免许多危险的发生。
2024年01月01日10时51分许,周某驾驶晋A号牌小型轿车沿金波南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与济民路交叉路口向西左转弯时,遇万某驾驶宁E号牌小型轿车沿金波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万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出,该路口指示信号灯为“满屏灯”,直行和转弯车辆同时放行。驾驶车辆在路口左转弯的周某没有按照规定让行,结果发生了碰撞。好在双方驾驶员均按照规定使用了安全带,伤情并无大碍!
当事人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万某无责任。
银川交警提醒:驾驶车辆通过路口时要减速慢行,转弯时要提前观察路况,按照规定让行,切不可加速抢行,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网/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作品(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电话:010-6715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