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防范化解旅游和道路交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督促指导旅行社在与旅游包车企业订立合同时,对规范使用安全带等进行明确约定。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督促指导旅游客运企业、包车客运企业(以下统称“旅游包车企业”)严格旅游客运、包车客运车辆(以下统称“旅游包车”)技术管理。对安全带残缺不全、装置损坏、座套遮挡等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旅游包车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安全带恢复正常使用功能前不得安排运输任务。客车安全带无法正常有效使用的,不得通过安全技术检验。鼓励引导旅游包车企业安装乘员不系安全带报警装置。
《通知》指出,严格安全带使用提醒和检查。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督促旅行社在游客行前说明中对规范使用安全带等注意事项作重点说明,导游在发车前应当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并在行车途中特别是行经高速公路、危险路段时监督提醒游客检查、系好安全带;对不听劝导、坚持不使用安全带的,在车辆安全停靠的前提下,与驾驶员共同做好劝导服务。鼓励同行游客加强安全带使用相互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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