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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03-12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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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费收取标准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费收取标准

 

   一、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规范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费的收取,制定本协会会费收取标准。

二、会费收取标准

常务理事单位:8000元;

理事单位:6000元;

单位会员或团体会员:3500元;          

个人会员:300元。

三、担任常务理事或理事单位的国家部、委免收会费。

四、交费办法

(一)通过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帐   号:110060841018170018722

收款单位: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二)直接到协会财务交款

五、会费交纳时间

每年第一季度为统一交纳会费时间,各单位须在3月31日前交纳本年度会费。

六、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会员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会费交纳义务。逾期不交纳会费的,依照《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章程》第十二条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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