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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22
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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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保障人员能力要求与培训考核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交安协通〔2024〕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等单位承担起草工作的《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保障人员能力要求与培训考核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写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并请于2024年12月22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10-67152312、15210158801,邮箱:zgdxttbz@crsa.net。

附件:1、《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保障人员能力要求与培训考核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 通2024-25-关于《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保障人员能力要求与培训考核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下载
附件2: 附件1-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保障人员能力要求与培训考核规范(征求意见稿) 及编制说明.pdf 下载
附件3: 附件2-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pdf 下载
附件4: 附件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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