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骑电动车撞人,被判赔110多万!
这才过了几天
还不长记性
还有家长放任未满16周岁的孩子
继续骑电动车?
来看看这孩子是咋骑车的?
2024年5月20日12时许
红果子交警大队接到报警
一学生骑电动车把人撞了
民警到达现场后
看到一位穿着校服的学生
站在路边低着头不敢吭声
随即民警联系了李某某的父亲
来到事故现场
民警询问情况得知
李某某,13岁
当日骑着父亲的二轮电动车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
骑到惠农区203乡道礼和村
村部门口时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电动车的踏板
再抬头时
就与前方同方向、同车道
同样骑行二轮电动车的王某某相撞
好在王某某的骑行速度不快
碰撞后倒在了旁边的土路上
事故造成王某某肋骨断裂一根
由于双方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身体受到不同程度擦伤
“你这当家长的太不负责任了!
能让这么小的孩子
骑电动车出门吗?”
民警质问李某某的父亲
“我上班呢,他自己偷偷骑的
没有下次了
我回去一定好好教育他”
李某某的父亲向民警保证
最终
李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由于李某某是未成年人
骑电动车撞人由其监护人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
将根据受害人的受伤情况来定
石嘴山交警提醒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驾驶电动自行车是非常危险的
他们交通意识较差
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希望广大家长负起监管责任
为了孩子人身安全考虑
不要纵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驾驶电动车出行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网/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作品(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电话:010-6715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