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源县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的交通安全事故,5月24日下午,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组织召开辖区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管理会议。
会上,车管所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电动自行车相关国家认定标准和销售要求,并要求各网点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规范销售流程,认真做好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严禁非法改装、销售“三无”产品等。同时,在销售电动摩托车时,主动告知消费者所购买电动摩托车的认定标准及登记上牌程序。
会后,车管所民警倡导各网点负责人,在销售的同时向消费者讲解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车道通行、多人骑乘、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以及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的危害性。
下一步,海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加大监督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了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海原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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