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红绿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
红灯停,绿灯行
不抢秒、别走神
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可图一时之快闯红灯!
2024年05月05日15时54分,冯某驾驶豫Q号牌小型轿车,沿大武口区世纪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世纪大道与星光大道交叉路口处,与沿世纪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此王某驾驶的宁A号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民警勘查后得知,冯某驾驶豫Q号牌小型轿车,沿大武口区世纪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世纪大道与星光大道交叉路口处通过红绿灯路口未注意观察,在左转弯的过程中闯了红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好在双方驾驶员都系了安全带。
当事人冯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希望广大驾驶员,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文明行车安全驾驶,切勿闯红灯,无论是开车还是骑电动车都应遵守交通法规,生命只有一次,切勿拿生命去“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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