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小朋友都懂的道理
成年人却因为“着急”二字
就可以将安全抛之脑后
2023年11月06日19时55分许,王某驾驶电动车沿六盘山东路与清和南街交叉路口由北向南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通过该路口过程中,遇马某驾驶宁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六盘山东路由西向东通过该路口时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王某驾驶电动车因为“着急”赶时间,行径至六盘山东路与清和南街路口时,在北向南方向为红灯的情况下,强行闯红灯通过路口,与西向东正常绿灯通行至此的马某发生碰撞。王某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撞后头部着地,受伤较重,身体多部位擦伤。
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宁夏银川交警提醒您:“着急”不是您违法的理由,出行路上越着急,发生事故的概率往往也会增加。出行时请合理规划时间,平稳心态,遵规守纪,戴好头盔,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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