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6时55分许,驾驶人张某某驾驶新A牌照小型普通客车沿连霍高速由西向东行驶至连霍高速下行2397公里300米处,从服务区出来进入主线时,跟随前方低速行驶违规变道到快速车道的货车时,与后方行驶的车辆发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张某某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导致事故发生,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普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第七十八条第一款:“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第七十八条第三款:“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的规定,当行驶速度没有达到车道规定速度时极易与后方高速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高速交警提示:机动车随意变道、强行变道,不仅影响道路通行秩序,还极易引发剐蹭等道路交通事故,对于车主来说是非常危险的。变道前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才能最大程度上保障自身安全。
每年的交通事故中,有30%左右都是由于随意变更车道引起的,但是都挡不住驾驶员的“自由心态”。究其原因,是大部分人都没有意识到随意变更车道的危险性,在潜意识里,只把变更车道当成了正常驾驶操作,但忽略了其背后存在的可怕隐患。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不禁止驾驶员变更车道,因为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变更车道是最常见的操作。但有的驾驶员将正常操作错误地理解成“随便操作”,认为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自己想变道就变道,完全忽略了道路交通的现实情况。这是导致加塞、变道不打转向灯等随意变道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常见的6种违规变道
1、一次变换多条车道行驶
2、变道至非机动车道行驶
3、不打转向灯突然变道
4、直行绿灯时,在路口直行车道变道左转
5、变道逆向车道行驶
6、直行车道强行变道至左转车道
二、如何安全变道?
变道的正确操作方法可简化为一句口诀:一灯二镜三方向。
1、变道之前必须打转向灯
这个变道前的首要动作就是“一灯”,但却被很多驾驶员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因变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变道车辆没有打转向灯就突然变道是最主要的祸因。
2、观察前方及侧后方车辆
除了观察后视镜之外,我们还要快速观察车辆两侧盲区是否有其他车辆接近。在确保周围情况安全后,就可以准备变道了。
3、缓打方向,迅速变道
接下来就是第三步操作——“三方向”,即转动方向盘改变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变道。变道时,应小幅度,缓打方向盘。
4、不要跨越多条车道
在一些多车道的道路上,有一种变道行为看上去很“霸气”:车子从最外侧车道开始变道,然后跨越中间车道,最后斜插进最内侧的快车道。这种一次跨越两三条车道的变道行为最容易惹祸。
三、随意变道将承担全部责任
一些驾驶员在变道过程中还常常有自鸣得意的心态,认为自己驾驶技术高超,一点点空也能钻过来。其实,这种想法非常错误,因为变道成功,并不代表驾驶技术的高超,而是其他车辆采取了避让措施。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道路行驶过程中,改变行驶轨迹的车辆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别人故意不采取避让措施而造成事故,也属于变更车道人的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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