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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2-21
安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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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故,逃逸的竟是“无责方”?

很多人在面对交通事故时认为

一方当事人为逃避责任而离开事故现场

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但如果一些不起眼的小事故

没有处理好

即使无责也会变成全责

甚至会认定为肇事逃逸

下面就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近日,宁夏银川市贺兰县一男子杨某驾驶小型汽车沿贺兰县X108县道由西向东正常行驶途中,被刘某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由北向南左转时撞倒车辆尾部。这起交通事故本应是转弯车辆的责任,但杨某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驾车逃逸,结果交警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处行政拘留7日。

杨某本是无责方,为什么要驾车逃逸呢?原来,杨某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亦未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险。事故发生后,杨某见现场没有人员受伤,而且车损也不大,想着交警来了还要罚款,干脆车损也不用赔了,随即驾车驶离了现场。这直接把当事人刘某搞了一头雾水,最终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交警部门核查,当事人杨某交通肇事逃逸、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险、驾驶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杨某因涉嫌肇事逃逸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贺兰交警依法对杨某三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100元,并处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从拘留所出来后,杨某后悔不已。称还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当时想着不用对方给修车了,就开车走了。没想到又要负全责、又要罚款,结果还被关进了拘留所,早知道就报警等着交警来处理了。

交警提醒: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热线电话及车辆保险公司电话,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应由交警进行认定,作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之一,不可单方面自行认定后便离开现场。换句话说,当遇到类似情况时,切记不要一走了之,否则可能原本无责会变成有责,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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