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进出道路或转弯掉头时,应当提前减速,停车礼让,让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但总是有些人疏忽大意最终……下面我们来看一起案例。
2023年11月12日10时16分,陈某驾驶宁A026D8号本田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宁夏灵武市灵州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广电局”门前处驶入非机动车道时,遇王某某驾驶小鸟牌三轮电动车(搭乘:张某某)沿灵州大道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驶来,三轮电动车避让不及侧翻,造成三轮车两人受伤及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不得鸣喇叭催促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行人。”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王某某无责任;当事人张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希望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进出路口时,注意观察注意避让直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谨慎驾驶;三轮车电动车不是“万能车”,违法载人更是“驶不得”。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网/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作品(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电话:010-6715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