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吸取教训痛定思痛。但是,总有些人不知悔改,无视安全,一再触碰法律的底线。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宁夏贺兰交警查获的一起酒驾案例:
2023年11月18日22时22分,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一辆号牌为宁A1***3的车辆例行检查时,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出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驾驶人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违法标准。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刘某某说其驾驶证忘在家中没带在身上。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刘某某并不是驾驶证忘记带了,而是在今年的5月2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银川市交警分局金凤一大队查获处罚,但刘某某并没有吸取教训,抱有侥幸心理再次喝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没想到,还是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刘某某的行为属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其驾驶证当前处于被扣留期间, 驾驶人刘某某对自己的“二次酒驾”和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贺兰交警将依法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刘某某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行政拘留15日以及处以2000元罚金的行政处罚。
贺兰交警提醒:“一次酒驾,终生记录”。酒驾被查,违法信息将陪伴终生,不论何时何地、经过多久,再次酒驾均属于“二次酒驾”。贺兰公安交警将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的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牢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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