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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22
安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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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车辆未让行直行车辆!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右转弯的车辆由于不受红绿灯限制

经常与直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

“狭路相逢”

有些司机面对这种情况却忽视了观察礼让

2023年11月13日10时55分,余某驾驶川U号牌小型客车,沿建设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宁夏大武口区五岳路(大武口段)与建设街路口处右转弯时,与沿五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此的黄某驾驶宁号牌小型客车碰撞,致宁B号牌小型客车失控碰撞绿化林木和灯杆,造成二车辆、灯杆和绿化林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余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

当事人黄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

当事人余某在此起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黄某在此起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在进出道路及转弯的时候,应提前开启转向灯,降低速度,注意观察,与其它车辆、行人保持安全距离,在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安全进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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