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23年06月23日14时许,郑某驾驶宁EBV38**号轻型厢式货车,沿宁夏中宁县西二环由北向南行驶至黄桥村交叉路口处时,与沿黄桥村东西硬化路由东向西的由张某驾驶的二轮自行车碰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当事人郑某超速行驶至出事路段处,观察路面动态不周,采取措施不当,未确保行车安全,其违法行为在该起事故中过错作用相当;当事人张某行驶至出事路口处时未让右方来车先行,观察路面动态不周,未确保自身行车安全,其违法行为在该起事故中过错作用相当。
责任追究及后果
当事人郑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六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减速慢行,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四十公里。”之规定,应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应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中卫交警提示
一、通过有交通标志或信号的平面交叉路口时,司机应注意以下几点:
(1)控制行车速度,在行近平交路口时,须在距路口30~100米的地方减速。
(2)注意平交路口的交通标志和信号,服从指挥,绝对不能在停车中抢信号起步,更不能突然加速强行通过。
(3)为了保证在平交路口停车后能及时起步,停车时不要关闭发动机。当预计快放行时(一般看横向路口指挥灯黄灯闪亮),应做好起动准备,允许通行的绿灯一亮,即应起步。
(4)如果要在平交路口转弯,应提前发出转向信号,进入导向车道,夜间须将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减速慢行,认真观察,小心通过。
二、通过没有交通标志或信号的平交路口时,司机应注意以下几点:
(1)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2)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先行。
(3)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4)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让行车辆须停车或减速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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