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暑期已至,少年儿童假期走亲访友、外出游玩、研学旅行,“留守儿童”“小候鸟”群体赴父母打工城市短期出行等需求增加,出行方式及特点较日常将出现明显变化。特别是疫情放开以来,旅游出行强势复苏,经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综合测算,今年端午节假期,全国国内旅游出游1.06亿人次,同比增长32.3%,按可比口径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12.8%。暑期预计出行热度仍会保持高位,暑期少年儿童出游、研学机会大大增加,在途时间长,所面临的交通出行风险也将叠加交织。针对少年儿童暑期出行交通安全风险点及以往交通事故案例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主要场景等方面进行靶向研究,对提高暑期少年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针对性和精准性具有重要意义。
交通安全“不放假” 防范暑期交通安全风险
从全年来看,暑期是少年儿童交通事故伤害易发高发时期,尤其是乘车出行风险突出。据2018至2020年涉及7~12岁儿童伤亡的交通安全事故统计数据,发生在7~8月的事故超过1/5。其中乘坐小微型客车发生事故的比例为24.69%,明显高于全年平均值14.3%。截至2022年11月末,按照机动车保有量和第7次人口普查数据估算,目前我国约每1.8个家庭拥有一辆汽车,整体家庭汽车普及率约56%,城镇达70%以上。乘坐私家车出行已成为中国家庭的常见出行方式,特别是低龄儿童(0~9岁)家庭自驾私家车出行更加显著。据统计,儿童暑期乘坐私家车出行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占比为33.7%,明显高于平时。从乘车典型事故案例中分析,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造成儿童伤害风险突出。乘车事故伤害原因当中,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头手伸出车窗外、儿童被单独留在车内、家长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等行为占比突出,分别为31.3%、30.2%、13.5%和2.1%(数据来自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事故案例素材库,以下简称素材库),被单独留在车内和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发生事故比例增高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
暑期少年儿童单独或结伴出行情况增加,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风险上升。小学高年级及以上少年儿童独立意识增强,家长给予的出行自由度高,暑假期间单独出行或者结伴出行明显增加。近年来,骑行电动自行车低龄化现象突出,有的小学生不仅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甚至开始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并搭载多名同学。根据事故案例数据分析,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包括共享单车)与不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分别占骑行事故的7.5%和10.3%(数据来自素材库)。部分少年儿童虽然达到法定年龄,但骑行过程中闯红灯、逆行、搭载多人、与机动车抢行等现象突出。结合交通方式来看,2022年自主驾车发生伤亡事故的少年儿童中,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伤亡情况较多,分别占总伤亡人数的11.6%、7.1%、3.8%(数据来自道路交通事故统计)。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近年少年儿童驾驶摩托车炫技、炸街、跑山等现象增多,加剧交通安全风险,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暑期是该行为集中多发时期。
暑期学龄前儿童非交通行为类事故发生风险增大。暑期昼长夜短,少年儿童尤其是学龄前儿童在小区、公园附近等活动时间长,特别是傍晚和晚间儿童在外逗留的时间变长,加上视线不佳等因素,若在小区出入口、停车场等区域玩耍风险将大大增加。而农村儿童假期则是在村边、国省公路附近玩耍打闹现象情况普遍。据道路交通事故统计,3~6岁在道路上或汽车周围玩耍发生事故的占8.0%。从事故发生区域来看,停车场、小区出入口、路侧停车位等区域发生事故占5.9%(数据来自素材库)。
暑期无监护人看管或监护不力,隔代监护情况增加等导致交通安全风险上升。暑期少年儿童放暑假,但监护人大多正常上班,没有时间陪伴孩子,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隔代监护比例逐年上升,再加上“一家两娃”现象增多,客观上造成暑期看护压力增大。同时,隔代监护人年龄大多超过55周岁,身体机能下降。其中有相当比例的隔代监护人是从乡村到城市帮助子女抚养孙辈,对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不熟悉,规则意识相对偏弱,有时孙辈要求遵守规则但老人凭借经验坚持违反,再加上避险技能较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也相对突出,据民政部信息显示,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43.6万名,96%的留守儿童由祖父母隔代监护和亲友临时看护。暑期无监护人看护、“大带小”情况普遍,部分看护人以管不了、管不住为由,放任不满12周岁儿童骑行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青少年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不满18周岁青少年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等交通安全风险突出。此外,农村地区道路条件相对较差,无斑马线及交通信号灯控制的道路较多,客观上增加了少年儿童平安出行的交通安全风险。
知危险、会避险 重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围绕暑期少年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减少少年儿童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为出发点,针对当前暑期少年儿童交通出行风险点以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以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宜。
突出旅游出行乘车安全重点。暑期预计出行热度仍会保持高位,暑期少年儿童出游、研学市场火爆,儿童在途时间长,所面临的交通出行风险也将叠加交织。建议从儿童角度对其乘坐私家车出行的相关内容重点提示,如不要单独留在车内、乘车时头手等部位不要伸出车窗外、不随意触碰车内配件、上下车注意观察等,小学生高年级以上儿童学会并掌握“荷式开门法”和“两段式开门法”打开车门进行观察后下车,下车后在人行道或路缘石上等候家长统一行动,不横冲猛跑。从监护人角度对驾驶私家车搭载儿童出行相关内容重点提示,如为儿童配备并督促儿童正确使用儿童乘车安全约束系统,车辆启动前绕车一周观察,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不逆行等。特别是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严格遵守“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及时带领儿童撤离到安全区域,不在高速公路上逗留,不随意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或隔离带旁让儿童大小便。从研学游学等安全管理老师的角度重点提示,组织儿童长距离出行时选择正规营运车辆,提醒儿童乘车时系好安全带,不把头、手伸出窗外,上下车维持良好秩序,严格清点儿童人数,保证无人遗留车内。列队步行时遵守交通规则,横过道路时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全程观察。
突出多种形式横过道路安全的场景化提示。据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步行状态事故量占比最大的是横过道路,占比为41.56%。过街安全问题依然是儿童面临的最复杂的交通安全问题,建议在暑期来临前针对儿童重点通过案例、视频、动画等形式进行场景化的提示,如过街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横道,不从路侧停有车辆、广告牌、树木等有障碍物的地方及停车排队的车流间直接过街,过街时谨记“一停二看三通过”“左看右看再左看”,稳步匀速过街,注意转弯车辆,全程注意观察,年龄小的儿童要高举手臂增加“被看见”的概率。监护人在带领低龄儿童过街时要加强监护,学会“抓手腕”,防止儿童挣脱横冲直撞,带领儿童沿街通行时,提醒、保障儿童走在人行道上,警惕儿童突然奔跑冲入车道。
突出监护人规范自身交通行为,提高监护水平。2021年10月23日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代表着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明确了监护人“依法带娃”的法定义务,特别是对学龄前、小学低年级儿童,监护人的监护水平对儿童安全起决定作用。
一是监护人在交通行为方面的示范引领对孩子形成规则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好榜样。
二是监护人要提高监护水平,强化自身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提升“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特别是针对“车辆有盲区”“大型车辆转弯有内轮差”等风险点,建议帮助监护人进行知识扫盲。重点提示监护人带领幼儿消暑纳凉时不要让幼儿在车辆周围玩耍,即使车辆是停止的也要与儿童保持“一臂安全距离”,时刻观察车辆启动情况,不放任儿童在小区出入口、停车场出入口、路侧停车位、商铺门口停有车辆的地方玩耍。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停车场要牵紧儿童,不放任其在服务区、景区停车场内嬉闹玩耍逗留,做到全程监护。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儿童出游时,要让儿童正向跨坐于后座上,不得让其站立、坐在脚踏板上,骑乘人都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三是要尽到监管、教育的职责。对于小学高年级、初中及高中少年儿童,在提高自身监护水平的同时要加强教育、引导,不能将儿童等同于成年人对待,不为不满12周岁的儿童购买自行车并放任其上路骑行,不随意给予儿童或随意放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私家车的钥匙,放任其骑行或者驾驶机动车上道路。对已满12周岁、16周岁可以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儿童要加强教育,掌握其出行路线、目的地,及时制止其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讲明闯红灯、逆行、搭载多名同伴的危险性、危害性。对可以独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儿童提示要遵守公共交通的上下车秩序,上下车尽量把书包等背于前胸,不从车前或车后直接过马路等。
本文来自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学龄前儿童交通安全认知评测与教育形式方法研究”,项目编号:101111190410000009001230701
本文刊发于《道路交通管理》杂志2023年第7期
本版编辑:赵曼
校审:李秀菊 李佳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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