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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7-07
交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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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公布8项交管便民举措

7月3日,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8项交管便民利企举措,并从即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惠及台胞的举措有2项,包括便利台胞驾考服务和便利台胞驾驶证业务办理。

“我们通过精简两个材料的方式,让无法及时回来办理期满换证的台胞可以通过委托的形式进行办理,切实满足台胞办事需求,让台胞免于往返两地。”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室副主任吕忠骏说。

据悉,此次公布的交管便民利企举措涉及三个方面共计8项。

深化柔性执法方面

包括驾驶免检期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上道路行驶为不予处罚、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以及首次违法予以警告处罚。

便利业务办理方面

除了便利台胞驾考服务、便利台胞驾驶证业务办理以外,还推出了加强逾期未办业务的精准提醒引导服务、提供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全科目“连考”服务。

新增驾驶技能训练路线方面

平潭公安交警在原来5条训练路线的基础上新增了一条路线,进一步满足辖区机动车驾考学员驾驶技能训练的实际需求。

“新增驾驶技能训练路线位于南岛路(瓦窑村路口至君山路路口路段),对训练时间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是工作日的晚上7点到第二天早上7点允许训练,而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日允许全天训练。”吕忠骏说。

深化柔性执法

1、驾驶免检期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上道路行驶为不予处罚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车辆处于免检期内,无需上线检测;

2.车辆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3.车辆强制险仍在有效期内,且经民警指导下可现场通过“交管12123”APP成功申领免检合格标志。

2、轻微违法免于处罚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经现场民警核实驾驶人、车辆信息后,免于处罚。

3、首次违法予以警告处罚

车辆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行驶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现场民警提醒立即予以改正的,给予警告处罚,不予罚款。

1、2、3项措施
不适用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肇事肇祸
经现场教育引导后拒不配合等情形

便利业务办理

4、加强逾期未办业务的精准提醒引导服务

为避免群众因未及时办理机动车检验或驾驶证期满换证等业务,导致机动车强制报废或驾驶证被注销,交警支队将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业务办理提醒告知服务,并为其提供电话业务咨询导办服务,群众可拨打“12123”(转平潭)、0591-22072110咨询相关业务办理。

5、提供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全科目“连考”服务

群众申请摩托车准驾车型(D、E、F)的,交警支队将提供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等多样化预约渠道,最快可当日预约并参加所有科目考试,考试合格的,当天核发驾驶证。

6、便利台胞驾考服务

持台湾地区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换领大陆机动车驾驶证,或台胞申请办理满分考试等业务,需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的,可依申请现场安排考试,考试合格的,当场核发驾驶证。

7、便利台胞驾驶证业务办理

台胞申请办理驾驶证初次申领、增驾申请或期满换证等驾驶证业务的,免予提交居住证或住宿登记证明等材料,认可台胞自行提供的实际临时居住地址相关证明材料;

认可台湾地区医疗机构近六个月内出具的《普通汽车驾驶执照登记书》,可免予重复体检;

台胞委托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补换证业务的,相关申请资料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直接申请办理。

新增驾驶技能训练路线

8新增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

为进一步满足机动车驾考学员驾驶技能训练实际需求,将在南岛路(瓦窑村路口至君山路路口路段)增设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规定时间内(工作日19时至次日7时;节假日0时至24时),允许驾考学员在以上路段开展驾驶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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