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就一个字
交警蜀黍说了不止一次
但还是有驾驶员没听进去
近日,西湖西南侧就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转弯不让直行,撞了……
2023年06月12日18时18分,杨某驾驶车牌号为宁A5****艾力绅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南薰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嘉源街交叉路口右转弯时,车辆左前部与沿嘉源街由南向北驶来的寇某某驾驶的雅迪牌二轮电动车右侧相撞,造成寇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从监控画面来看,当时寇某某是由南向北车速不快地直行通过路口,而杨某在右转弯进入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停止观察,确认安全后才可以右转,这种转弯未让直行交通意识欠缺,没有礼让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法条引用:当事人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寇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转弯切记让直行
路口观察有必要
每个交通参与者都不要心存侥幸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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