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厦门市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数据联网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停车场经营者实时传输停车数据,为市民出行提供统一、智能、便利的应用服务,市民一键可查停车泊位数量等交通出行情况,提升停车体验感。
该《通知》明确,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各停车场经营者应向“厦门市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传输准确停车数据,包含停车场名称、地理位置、停车泊位总数、实时剩余停车泊位数量等。技术服务单位市信息集团已组建专门技术服务团队,设立咨询热线,做好技术咨询、对接联调工作,保障因技术、网络等原因停车数据传输中断、未成功的协调处理。汇聚全市公共停车场实时数据信息后,厦门市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将大大提升厦门智慧停车水平,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该《通知》规定,各停车场经营者所运营的经营性停车场是此次数据联网范围,指的是在全市范围内的,依法设置的、向社会开放的、为不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公共停车场所或泊位,包括各类单独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各类建筑(商业、办公、文体、酒店、宾馆、医疗卫生、教育场所、交通枢纽等)的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全市各类型停车场可用于错时共享停车的泊位。
该《通知》强调,市、区停车场主管部门要将加强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实时向智能化停车信息系统传输准确停车数据的停车场经营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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