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陇南康县城区各个路口随处可见到:头带小黄帽、身着反光背心、手持劝导旗、守在交通路口,对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横穿马路、闯红灯、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车辆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劝阻与纠正的群众。
哎,这是咋回事呢?
原来是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了进一步纠正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精心设计了“处罚套餐”!
2023年5月17日下午17时,居民张女士骑电动车下班回家,行驶到中街远东超市门口时被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
“您好,骑行安全第一位,您怎么没有佩戴头盔?”执勤民警向张女士讲解骑行佩戴头盔的重要性,科普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引导其安全出行。随后,要求张女士穿上劝导员马甲、拿上劝导旗,在路口做临时交通劝导员,配合执勤民辅警疏导交通、劝导大家佩戴安全头盔。
十分钟后,张女士拦停了一位未佩戴头盔的李先生,在将身上的马甲和手里的劝导旗转交给李先生的时候,语重心长地对执勤民警说道:“自己亲自当一回劝导员,增强了我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后骑车我一定要戴好头盔哩!”
此类活动的开展,让交通违法者更好、更深刻地体会到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和危险的同时,又能把学到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向自己的亲戚、朋友们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达到了用身边的案例来教育身边的人的效果,有效地促使了广大群众自觉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警民携手共同营造有序、和谐、文明的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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