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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4-13
安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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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不让直行+抢黄灯 路人遭殃了

2023年03月04日10时39分,刘某某(乘车人:刘某)驾驶宁A牌小型客车沿贺兰银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桃林街交叉路口处向北左转弯时,与魏某某驾驶宁A牌小型客车沿银河路由东向西直行通过路口未减速发生碰撞,行人麻某某在躲避时跌倒,造成刘某某,魏某某、刘某瑶、麻某某受伤,路边指路牌、树木以及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

当事人魏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当事人刘某某负同等责任;当事人魏某某负同等责任;麻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城市道路人车流量较大,大家行驶过程中一定要谨慎慢行,注意避让,不能抢道抢灯,时刻牢记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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