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地处珠江之源,乌蒙山之巅,地形以高原为主,平原少山区多,道路弯多坡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每年以8%和10%的速度同比增长,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曲靖市成立市、县、乡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曲靖市交安委),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建设与示范路创建四个“十百千”(省级不少于10、州市不少于100、县区不少于1000)工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2022年以来,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了4.0%、32.85%、6.04%、33.60%,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曲靖经验”在全省推广。
曲靖交警走进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同向发力 高位组织推动
曲靖市交安委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论证,积极汇报,提请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曲靖市交安委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印发创建实施方案,将相关内容纳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进行督办,压实农村地区“六长”抓创建的主体责任,压实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构建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将各项专项行动列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坚持汇总研判、通报点评、调度推进,并严格考评、挂牌督导、清单推进、挂账销号。同时,曲靖市政府督查室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对风险隐患实行“边查边改边移交”,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整治跟踪问效,点对点下发《督办单》。在沾益区试点推行检察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法律监督工作,以《检察建议书》形式,督促责任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开展农村地区交警中队规范化、标准化交通安全劝导站和道路交通安全“零死亡”平安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建成17个标准化劝导站,6个道路交通安全“零死亡”平安示范乡镇。
齐心协力 深化隐患治理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曲靖市交安委根据道路发生事故数量及后果,组织各地各部门按照“三类三级”(一类、二类、三类和高、中、低三级)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起底排查,并将临水临崖路侧无防护设施等险要紧急、治理难度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入挂牌督办重点。
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实用高效”的原则,曲靖市交安委对全市隐患实施“项目化管理、清单式销号”,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摘牌销号。同时,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和风险隐患,曲靖市交安委出台了“三类”重点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20条工作措施,制定下发了有关非标车治理、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管理、“打非治违”及“源头治超”等6个指导性文件,联合应急、交通、住建、公安、教体、市场监管等部门组建指导组,对口指导各地各基层单位合力开展重点车辆整治。公安交管与交通运输、教体部门联合启动农村地区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非标车专项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为最大限度提升管事率、查处率,曲靖市交安委依托高速公路执法站、数字警务室、固定治超站及流动治超站,建立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路、公安部门协同共治的工作机制,紧盯重点道路、时段、违法及车辆,采取异地用警、执法分队、错时勤务方式,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在全市推行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参与交通安全、共抓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靶向助力 加强宣传教育
为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走实走深,曲靖市交安委搭建了“1+18+N”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1”即建立一个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18”即10个县(市、区)、8个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N”即在农村地区1685个村、12所示范学校等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以“两微一抖一快”融媒体运营为中心,巩固报纸、电视、广播三大主流媒体主阵地,构建警媒协作机制;依托乡镇综治专网,搭建一键控制、一键播放的“智慧大喇叭”平台,覆盖全市1266个行政村;依托基层网格员,组建交通安全宣传微信群,开展点对点精准化宣传教育,由交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定期推送安全常识、警示案例等内容,形成微信群、朋友圈宣传矩阵。
交通安全宣传不仅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曲靖市交安委编排了交通安全主题花灯、小品、快板、歌舞节目,利用赶集日到全市农村地区巡回演出宣传,并结合本地农村群众日常出行需求,邀请曲靖“硬核老村长”“彝族老村长”录制脍炙人口的本土方言、双语广播和短视频,编写具有民族特色的彝族“劝酒歌”,提升交通安全宣传亲和力,让交通安全宣传更接地气更深入人心。曲靖市交安委在麒麟区茨营镇茨营社区试点“红黑榜”制度,把文明交通安全行为规范写入村规民约,根据交管部门通报违法情况,对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提名红榜,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上黑榜公示曝光,并建立激励惩戒机制。同时,聚焦重点群体“一对一”、重点企业“点对点”、中小学生“面对面”,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形成覆盖全市的交通安全大宣传格局。
本文刊发于《道路交通管理》杂志2023年第2期
本版编辑:赵曼
校审:李秀菊 李佳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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