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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2-21
安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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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让右方来车先行,哐当~撞了!

在日常行车中,

一个错误决定,一次心存侥幸,

很可能就会导致

一起交通事故,一个严重后果!

2023年01月12日13时01分许,纪某某驾驶宁AWV***号小型轿车,通过没有信号灯交叉路口时,车身右侧与刘某驾驶的宁AXA***号小型轿车车头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纪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一定要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驾驶车辆通过路口应当减速并观察路口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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