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消息,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按照“百日行动”“双清双打”统一工作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于近期在全区陆续推出5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用务实可行的服务举措,打通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继续推出5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措施。在前期实行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改革措施基础上,将对现场发现未造成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后果,且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的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增加至20种,以提醒和教育纠正为主,不予处罚(新增的5种轻微交通违法免罚条款为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驾驶不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设备的机动车的、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天然气燃料装置,未在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自9月1日在全区推行实施以来,共免除轻微交通违法处罚1400余笔。预计每年将免除轻微交通违法处罚1.5万笔,累计惠及群众1万余人。
二是“货车电子通行码即领即行”措施。在前期全面推行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在部分盟市试点推行货车电子通行码网上申领,系统自动快速审核行驶时间和路线,并将审批结果通过导航地图引导货车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实现货车电子通行码“即领即行”。新措施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将于10月在全区推行实施,能够为区内通行的80余万名货车驾驶员提供通行路线快速导航指引服务,有效缓解货车司机“进城难”的问题。
三是“公安交管业务电子签名签章”措施。进一步优化公安交管业务办理流程,试点在公安交管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过程中使用电子签名,实现法律文书电子签章,电子文书网上查询下载,有效提升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效能的同时,进一步便利群众查询使用。新措施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将于10月在全区推行实施,据测算,新措施实施后,窗口业务办理时间将缩短至以前的1/3,业务办理效率将提升两倍,有效解决业务办理排长队等问题。
四是“二手车转让登记持身份证全区通办”措施。此项措施为全国首创,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居民在全区范围内异地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新措施的实施,切实解决区内异地办理机动车转让业务需先办理居住证,且等待时间较长的痛点问题,预计将有超30万名机动车所有人受益。自9月1日在全区推行实施以来,共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业务1.8万笔,累计便利群众1.6万余人。
五是“简化接口审批流程”措施。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机动车检测站、驾驶人考场等社会化服务机构,已获批但即将到期的网络接口申请资料电子化,进一步提升接口审批效率,并通过安管系统推送接口到期提示,提示机构提前准备延期申请材料,避免因接口到期影响业务。9月9日在全区推行以来,已办理社会化服务机构网络接口审批业务108笔,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落到了实处。
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措施落地见效,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于近期开展了“全区县级车管所规范化建设”和“全区公安机关打击非法中介专项整治行动”两项工作,通过打击非法中介扰民,加强业务场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成效,夯实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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