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配合进行唾液检测。”
7月17日晚间,李先生驾车行经艮塔东路路段时,遇到一组交警设卡“查酒驾”。令他意外的是,吹完熟悉的酒精测试棒后,执勤人员又拿出了一条白色的试剂盒,并指示李先生用嘴含住配合检测。很快,试剂盒上便显现出红色的“两条杠”。
“两条杠”其实是吗啡、冰毒检测呈阴性的结果,在这次检查过程中,“查酒驾”与“查毒驾”实现了流程整合。执法人员在常规酒驾现场检测基础上,依托“智慧警眼”模块功能,融合汇聚执法办案前科数据以及5类重点人员数据,对驾驶员信息即时识别、预警,实现非接触式、无感知式执法监管,并针对吸毒前科重点对象全面开展酒毒驾“二合一”监管。同时,要求现场执法人员参照“三问一察”要求,判断识别有涉毒嫌疑的车内人员和可疑物品,对存疑情况按照实操指引,统一开展“酒毒驾”一件事监管。
像这样把“酒驾”与“毒驾”流程进行整合,其实只是浙江公安“大综合一体化”公安执法监管改革的其中一个子场景。
今年是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落地见效年、克难攻坚年、成果展示年,作为全省行政执法队伍的重要力量,浙江公安围绕“公安大脑”建设,依托警务数字技术变革,着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公安执法监管改革。
作为试点单位之一,诸暨市公安局根据省厅法制总队的统一部署,紧盯“大综合一体化”公安执法监管改革项目,聚焦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探索“酒毒驾”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通过机制创新、流程再造、技术变革,实现监管方式集约化,减少重复执法的同时,进一步挤压涉酒涉毒违法犯罪空间。
“以前,一家旅店往往要接受我们公安多个部门的检查。如治安大队要检查是否进行实名登记、禁毒大队要检查是否有吸毒人员入住等。现在由牵头部门统一实施,检查频次降低了很多。”诸暨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陆陶介绍。
据了解,“酒毒驾”监管一件事自5月份在诸暨试点运行以来,已累计核查车辆8000余辆(次),检查次数相较去年同期下降37.5%,采集唾液样本125份,查获、移交疑似吸毒违法嫌疑人12名,查处吸毒人员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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