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放宽货车进城限制
在城市商圈、医院等区域增设便于货车停靠的专用车位
6月24日,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研究制定的《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服务保障稳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对外发布,聚焦助力保通保畅、主动服务企业、保证项目建设、优化执法环境等方面发挥自身职责,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稳定经济运行。
放宽货车进城限制,对除城市核心区以外的区域道路,为城市配送货车预留每天不少于6小时的进城时间窗口。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进城的,简化审批程序。除特殊区域外,纯电动轻型货车一律不限行。
为满足货车装卸货物的刚性停车需求,缓解货车停车矛盾,河北省允许货车在商场、超市等门口临时停车作业,允许商户夜间营业时段临时路内停车。在城市商圈、医院等区域增设便于货车停靠的专用车位。
对货车交管业务“急事急办”。运输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和经济运行“全产业链”生产物资等重点货运车辆补牌、补证及车辆检验等交管业务,开通“绿色窗口”第一时间予以办理,必要时可提供集中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
在全省范围内全面解除皮卡车限行。根据通行管理政策允许小型普通客车通行的时段、路段,皮卡车享有同等通行权利。
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对外省迁入河北省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准予办理迁入手续,促进二手车市场流通。实行二手车档案资料电子化网上转递,车主在迁入地、迁出地均可办理车辆交易登记,鼓励引导群众通过“交管12123”办理车辆转籍。
优化商圈景点周边交通组织。对传统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夜市及旅游景点等消费区域开展交通组织优化,改造不便于消费休闲的通行设计和交通设施。
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合理规划设置重大项目周边交通设施,加强周边道路巡逻密度,交通事故做到快清快处。涉及公安交管行政审批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明确专人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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