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皮卡车通行限制、便利冷链物流车辆通行证办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运输……6月20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市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条便民惠企措施,从即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此次新推出的10条措施,有的主要通过放宽通行限制,刺激汽车消费持续恢复,为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纾困解难,如:取消渝籍号牌皮卡车进入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限制、放宽新能源货车通行限制、放宽轻型货车通行证办理。
有的主要是在减环节、减时间、减负担、减跑动4个方面持续优化交管服务,推动畅通经济内循环,如:放宽车驾管社会服务站申办主体和业务范围、优化车驾管服务。
据了解,近年来市公安局在全面推动公安部4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精准落地的基础上,先后推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11项便民惠企措施》等一系列交管服务举措,有力促进了汽车消费,全市新能源汽车同比增长122%。
同时,线上办理货车通行证4.3万余笔,惠及500余家货运企业,有力保障了物流畅行;仅实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两检合一”改革1项,每年为货运企业减免约3400余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在全市建成车驾管社会服务站291家,年均办理车驾管业务150万余笔,带动了产业发展。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这10条措施既是对稳经济大盘相关任务的细化,也是对解决有关突出问题的回应。初步估计,措施实施后,将有力刺激全市汽车消费增长,为企业减少办事和物流成本,并对车驾管社会服务站等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明显拉动效应。(记者周松)
附:10条便民惠企措施及解读
一、放宽皮卡车通行限制。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渝籍号牌皮卡车(多用途货车)进入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限制,不需进行网上备案即可通行,优化皮卡车使用环境。
解读:渝籍号牌皮卡车虽不再按照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进行网上备案,但仍需遵守工作日高峰时段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规定。
对非渝籍号牌皮卡车,仍按当前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通行,有临时通行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货车限行路段需求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申办临时货车通行码。
二、放宽新能源货车通行限制。将新能源号牌货车不受货车限行、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规定限制的车型,由渝籍号牌新能源轻型货车放宽至渝籍号牌新能源轻型货车、中型封闭式及厢式货车,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
解读:本措施施行之日起,悬挂新能源号牌的中型封闭式、厢式货车,不受载货汽车限行和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规定的限制。
三、放宽轻型货车通行证办理。新增注册登记在中心城区的轻型封闭式、厢式货车,不再以报废更新的方式办理中心城区通行证,可直接申办。对注册登记在中心城区以外的轻型封闭式、厢式货车,可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申办临时通行证,方便企业物流运输。
解读:本措施施行之日起,在我市中心城区公安交管部门车辆管理所新注册登记且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轻型封闭式、厢式货车,申请中心城区年度货车通行证不再提交其它已申办通行证货车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辆所属企业或所有人可直接通过重庆公安“警快办”或对应通行证办理点申办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
四、便利冷链物流车辆通行证办理。对纳入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车辆,“零门槛”申领货车通行证,并采取精简办理流程资料和实行全程网办的方式,方便申领办证,保障城市配送运输通行。
解读:对接入重庆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并经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审核通过的所有冷链车辆,由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通过网上办证平台转递给公安交管部门直接核发电子通行证,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理,不需要提供办理资料。
五、便利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通行证办理。简化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办理通行证审查环节,不再进行车辆实地见面审查,采取远程视频审查、照片审查等方式提高审查办证效率,为企业减少奔波、节约成本。
解读:简化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办理通行证流程,在车辆查验环节,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由原来逐台实地“见面审查”调整为可通过远程视频审查、照片审查等方式查验,为建筑渣土运输公司和建设项目单位节约时间和成本,助力项目建设。
六、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国家要求淘汰的高排放机动车以外,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迁入我市,促进二手车流通。
解读:除排放标准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及距离报废期止不满1年的机动车外,其他在年检有效期内的机动车,均可迁入我市。对超过年检有效期的机动车,可合并办理年检和转入登记业务。
七、放宽车驾管社会服务站申办主体和业务范围。进一步降低车驾管社会服务站申办门槛,汽车生产、销售、二手车交易、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均可申办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助力机动车生产链和供应链稳定。车驾管社会服务站新增办理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具备条件的可办理进口小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支持企业拓展多元化业务。
解读:我市符合条件的汽车生产、销售企业、二手车经销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大型综合性机动车销售市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9类企业均可申请设立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协助办理车驾管业务。
进口小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具备进口机动车销售资质且实际从事进口机动车销售,能够协助办理本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开具销售发票的海关进口中规非营运小微型普通客车、小微型越野客车、小微型轿车的注册登记。
八、优化车驾管服务。继续推行周末及节假日车驾管服务,企业及群众可通过“交管12123”APP、“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和各区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发布的周末、节假日服务信息,自主选择办理补换驾驶证等46项交管业务。进一步降低企业上门服务条件,新车上牌由原来的50台车辆调整为30台。便利运输企业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教育,为企业AB照驾驶人定制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节省时间成本,减少企业生产耽搁,保障驾驶人安全教育与企业生产经营两不误。
解读:各分所和交巡警支(大)队车管所将根据群众需求,统筹安排流动车管所周末上门服务,并每月提前在“交管12123”APP、重庆公安“警快办”、“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公布流动车管所服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供群众查询。
全市各科目一、二、三考场在周末和节假日轮流开展考试服务,合理安排考点布局,满足部分群众工作日不能参加驾驶人考试的需求。对需预约考试的,可登陆“交管12123”APP查询各考场考试计划安排,按需预约考试。
九、畅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对依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的,帮助向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转递救助申请,推动落实垫付资金,帮助解决交通事故医疗救助费用垫付等困难。
解读:我市发生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具有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情形的,事故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受害人亲属等申请人需要向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中心申请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交管部门帮助转递申请,并协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快速审核、快速垫付,帮助企业群众解决交通事故医疗救助费用垫付等困难,保障伤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十、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对我市重点复工达产“白名单”企业和闭环生产企业,通过优化企业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加强交通秩序维护、保障进出通道畅通等措施,保障企业车辆安全顺畅通行;对企业人员返岗、日常通勤等集中出行、闭环运输的中型以上客车,取消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管理限制,保障员工正常返岗通勤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解读:疫情期间,全市交巡警支(大)队结合本辖区重点复工达产“白名单”企业和闭环生产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优化企业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加强交通秩序维护、规划进出通道等措施,全力保障企业车辆通行安全顺畅。
对重点复工达产“白名单”企业和闭环生产企业返岗、日常通勤等闭环集中运输所用中型以上客车,有高峰时段通行中心城区错峰桥隧需求的,可向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申请,取消对申请车辆的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管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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