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会员专刊
2021年第4期
(总第266期)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员联络部 2021年4月30日
目 录
[协会动态]
★我会会长王长君顺利入围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有效候选人(摘编)
★关于《快速排查酒精检测仪》等三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装备推荐目录(2021版)》入选企业及产品名单公示
★关于邀请参加2021年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峰会、第十二届中国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暨公安交警警用装备展的函
[会员快报]
★易华录公司与人民数据、北京北方数据湖达成战略合作(摘编)
★多伦科技数字警队产品落地南京(摘编)
★醉驾入刑十周年纪念暨倡建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启动仪式在京举行(摘编)
[交通要闻]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六部门印发通知全力保障新冠疫苗货物运输(摘编)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公益宣讲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摘编)
★部分优秀公安交警入围全国性表彰(摘编)
★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交通安保工作(摘编)
[网摘资讯]
★2021年一季度新注册登记机动车966万辆(摘编)
★破解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系统化治理新思路成效显著(摘编)
我会会长王长君顺利入围
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有效候选人(摘编)
经中国工程院主席团审议,确定2021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577位,我会会长王长君顺利入围有效候选人。王长君会长是此次有效候选人中,唯一一位应用实践前沿类专家。(摘编:赛文交通网)
关于《快速排查酒精检测仪》等三项团体标准
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承担起草工作的《快速排查酒精检测仪》及由北京中软政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起草工作的《汽车行驶记录仪联网通信技术要求》、《汽车记录仪数据安全芯片技术要求》三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写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建议及理由。如有修改和完善的意见,请于2021年5月10日之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至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部门: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67152312,15210158801
联系人:孙梦露
邮 箱:690284438@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街甲48号华龙商务楼506
《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装备推荐目录(2021版)》
入选企业及产品名单公示
为做好交博会参展产品和技术装备的展示工作,推进新技术、新装备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我会对参加第十二届中国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的产品进行评审和遴选,并在此基础上编印《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装备推荐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前,已完成相关评选工作,入选了102家企业的190件产品。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与我会宣传工作部联系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作为《目录》发布方,我会不承担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及其纠纷的识别责任。
联系部门: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宣传工作部
联系电话:010—67152935
联系人:宋萧
关于邀请参加2021年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峰会
第十二届中国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
暨公安交警警用装备展的函
为推动我国道路交通管理和科技信息化建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技术应用水平,加强全国交管科技信息化建设的经验交流,经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批准,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共同主办的2021年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峰会(以下简称峰会),定于2021年5月11日在重庆悦来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暨公安交警警用装备展(以下简称交博会)及相关论坛,定于5月12日-14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诚邀各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峰会、交博会及相关论坛。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2021年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峰会
(一)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1年5月10日全天;
峰会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17:00。
地 点:重庆悦来国际会议中心(重庆市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
(二)会议内容。峰会以“智联山城渝见平安”为主题,旨在研讨5G、智能网联、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道路交通管理领域的创新实践与发展方向。将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地方交警代表担任演讲嘉宾,研讨智能网联等高技术发展方向、分享最新科研成果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创新实践。
二、第十二届中国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暨公安交警警用装备展及相关论坛
(一)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1年5月11日全天;
开幕时间:2021年5月12日09:30;
展览时间:2021年5月12日-14日09:00-17:00;
展览地点:重庆国际博览中心(重庆市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
(二)展览内容。交博会以“科技让出行更安全畅通”为主题,以全面科技创新为引领,集中展示国内外最新、最前沿的交通安全技术和产品以及交警警用装备,进一步推动科技强警和引领行业发展。
(三)相关论坛。
1.互联网+城市交通管理创新论坛。
时间:2021年5月12日13:30-17:00;
地点:重庆悦来国际会议中心欣悦厅。
2.道路交通安全技术交流会。
时间:2021年5月12日13:30-17:00;
地点:重庆悦来国际会议中心欢悦厅A+B。
3.智能交通创新发展论坛。
时间:2021年5月13日09:30-12:00;
地点:重庆悦来国际会议中心欢悦厅A+B。
4.智慧交通暨智能网联产业发展论坛。
时间:2021年5月13日13:30-17:00;
地点:重庆悦来国际会议中心欢悦厅A+B。
三、参会人员
协会会员、交博会参展企业、道路交通安全有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峰会单位限1-2人;参加交博会及相关论坛人数不受名额限制。
四、参会方式
回执表请电话索取。
联系人:谭 跃18710035797 任湘龙18500136838
郑若冰13120409310 杨钞栋17688980519
电 话:010-67153032、67152938
传 真:010-67152962
邮 箱:rtsac1994@126.com
易华录公司与人民数据
北京北方数据湖达成战略合作(摘编)
近日,我会常务理事单位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人民数据(国家大数据灾备中心)、北京北方数据湖达成战略合作。
此次战略合作将加强三方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方面的战略合作,为加强本地大数据的安全管理,从而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积极的有效实践。(摘编: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多伦科技数字警队产品落地南京(摘编)
近日,我会常务理事单位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携手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大队交通情报大数据应用平台”的基础之上,自主研发了面向基层的数字警队系统产品“基层公安交管情指勤督实战平台”,目前,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多级指挥调度系统解决方案。(摘编: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醉驾入刑十周年纪念暨倡建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
启动仪式在京举行(摘编)
4月28日,由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发起,联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人民公安报社、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广联交通宣传委员会、中广联演员委员会、中国酒业协会、百威中国、东方时尚、e代驾、高德地图、中国交通频道等14家单位,在醉驾入刑十周年之际,共同签署“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框架合作协议,联合发起“抵制酒驾,珍爱生命”的倡议。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表示,治理“醉酒驾驶”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醉驾入刑”是各国治理酒驾醉驾,预防交通事故的常用、有效手段,也是法治社会、汽车时代发展的必经过程。坚持“醉驾入刑”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直接体现,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消除现实危害、震慑潜在违法的必然选择,是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题,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实践,是新时代坚持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公检法机关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维护了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酒后拒驾”日益成为越来越多群众的自觉行为,成为社会普遍认同和支持的文明准则和法治规则。2020年每排查百辆车的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在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保持年均1800万辆、2600万人的高速增长情况下,十年来全国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减少了数万余起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挽救了数万家庭免于破碎、返贫。醉驾治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唯一的标准。各地普遍将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促进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法纪意识。“醉驾入刑”广受人民群众拥护,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长王长君致开幕词,并希望同各方一道,持续完善合作理念、明确合作重点、强化合作机制,着力推动“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运行,集社会各界之力,得酒驾醉驾治理之效,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交通出行的向往!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闫文辉、中广联交通宣传委员会会长潘力分别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同与会嘉宾共同分享“醉驾入刑”带来的积极影响。
交通安全宣传员公益代表张国强发布酒驾醉驾社会治理倡议书,倡议全社会争做“抵制酒驾,珍爱生命”的践行者、劝导者、倡导者、宣传者。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14家联合发起单位以及交通安全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启动仪式。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六部门印发通知
全力保障新冠疫苗货物运输(摘编)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通知明确,在符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对持有统一编码调运单的合法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不得随意拦截和查扣。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健康、药监等部门,推动骨干医药冷链道路运输企业主动与重点疫苗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形成运输组织协作机制;会同铁路、民航等部门指导疫苗冷链物流骨干企业,进一步拓展运输服务网络,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服务覆盖面;研究完善公铁、公航联运和海峡等水域疫苗运输车辆滚装运输措施,发挥多式联运的组合效率。
通知明确,各地药监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督促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和配送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对国内使用疫苗制剂进行信息化追溯,确保疫苗道路运输全过程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严格落实疫苗配送单位不随意转包运输等要求。同时,针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或者紧急情况,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响应及时、信息畅通、处置有效。(摘编:公安部官网)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公益宣讲团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摘编)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联合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选派第一届全国机动车驾驶理论教学公益竞赛的获奖教官组成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讲团,于3月30日至4月2日分赴河南、贵州开展第一批次公益宣讲。
此次公益宣讲突出4个特点:一是针对性,紧盯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突出风险隐患,重点突出对农村新驾驶人、运输企业管理人、客货运驾驶人以及农村地区驾校负责人、教练员等教育培训。二是警示性,以近年来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为素材,重点宣讲违法载人、超载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农村地区多发高发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突出宣讲警示教育作用。三是互动性,宣讲采用多媒体现场讲解、线上云平台直播,同步发放宣传材料,达到讲师学员现场互动、线上线下互动的良好效果。四是广泛性,此次宣讲通过现场和网上两个平台同步开讲,在活动现场,共有新驾驶人、交通安全劝导员等2000余人参加;在网上平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新媒体以及河南、贵州省市两级交警微博等平台“云上”全程直播,当地运输企业管理人、驾驶人、驾校负责人和教练员、学员等超百万人次在线观看。宣讲活动受到学员广泛欢迎,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还将继续组织公益宣讲团分批次赴全国各地开展公益宣讲,并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组建本地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讲团,实现公益宣讲活动本土化、常态化,不断提升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素养。(摘编:公安部官网)
部分优秀公安交警入围全国性表彰(摘编)
近日,全国性表彰活动开始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分别是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全国工人先锋号拟表彰人选(集体)、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个人(集体),拟表彰名单中,多个公安交警个人(集体)入围。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公安交警系统入围集体
1、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2、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全国工人先锋号公安交警系统入围集体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宁大队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公安交警系统入围个人
1、陈自祥湖南省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护学岗辅警
2、邵军涛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一级警长
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公安交警系统入围集体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安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摘编: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交通安保工作(摘编)
4月13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公安部副部长刘钊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建党100周年交通安保为牵引,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主线,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党史学习教育、深化教育整顿、治理顽瘴痼疾、强化实战练兵为保障,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保畅通各项工作,努力为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面清剿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和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行动,专项整治“三超一疲劳”、拼车包车超员载客、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要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措施,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发动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综合治理交通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要强化底线思维,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交通安保工作。要加快制定交通管理各级各类规划,抓好《公安发展“十四五”规划》及配套子规划的落地实施,巩固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摘编:四川日报)
2021年一季度新注册登记机动车966万辆(摘编)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1年3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8亿辆,其中汽车2.87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6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25亿人。2021年一季度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966万辆,新领证驾驶人839万人。
一季度新注册登记机动车966万辆,创同期历史新高。2021年一季度,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966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88.6万辆,增长67.31%;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增加233.9万辆,增长31.96%,创同期历史新高。从车型看,汽车新注册登记750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91万辆,增长63.33%;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增加123.3万辆,增长19.65%。摩托车新注册登记203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5.4万辆,增长88.63%;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增加107.7万辆,增长113.08%。
72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16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300万辆。截至3月,全国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的城市共有72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个。其中,汽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的城市33个,超过300万辆的城市16个。北京汽车保有量超过600万辆,成都、重庆汽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苏州、上海、郑州汽车保有量超过400万辆。
载客汽车保有量达2.48亿辆,私家车保有量达2.29亿辆。截至3月,全国载客汽车保有量为2.48亿辆。其中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小微型载客汽车(私家车)达2.29亿辆。从新注册登记情况看,一季度新注册登记的载客汽车643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37.3万辆,增长58.53%;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增加94.6万辆,增长17.26%。一季度新注册登记载货汽车103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1.7万辆,增长100.99%;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增加27.9万辆,增长37.12%。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551万辆,一季度新注册登记46.6万辆。截至3月,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551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449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53%。一季度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46.6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4.8万辆,增长295.20%;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增加21.6万辆,增长86.76%。新能源汽车新注册登记量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6.21%。
一季度新领证驾驶人839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538.6万人。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4.6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数量为4.25亿人,占驾驶人总数的91.86%。2021年一季度,全国新领证驾驶人数量839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38.6万人,增长178.99%;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增加38.7万人,增长4.83%。
网上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2180.3万次,同比增长154.50%。2021年一季度,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继续大力推行31项交管业务“足不出户”网上办。全国网上办理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发放临时号牌等业务2180.3万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23.6万次,增长154.50%。(摘编:122交通网)
破解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
系统化治理新思路成效显著(摘编)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凭借其灵活轻便、价格适中的特点以及快递、外卖等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大部分城市市民出行和相关运营企业重要的交通工具,对节能减排、改善民生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引发了越来越多的交通安全问题。超速、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高发,导致道路通行秩序混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刘东波、王军华、李志林就如何系统地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给出建议。
一、电动自行车管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2019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颁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严格按照规定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使用、优化通行条件等方面的综合系统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019年4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鼓励建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自动抓拍系统,加大查处力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点》中也明确要求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治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问题。
二、探索电动自行车系统化治理新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重要部署,进一步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在梳理总结部分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综合利用互联网政务云服务、证照电子化、国产超高频RFID芯片以及非现场AI取证技术,结合各地管理实际需求,研究提出电动自行车备案信息化、牌照数字化、执法智能化、管理重点化、教育常态化、治理体系化的“六化”治理新模式。(摘编:122交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