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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2-28
安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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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十周年纪念暨倡建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集社会各界之力,得酒驾醉驾治理之效,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交通


4月28日,由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联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人民公安报社、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广联交通宣传委员会、中广联演员委员会、中国酒业协会、百威中国、东方时尚、e代驾、高德地图、中国交通频道等14家单位,在醉驾入刑十周年之际,共同签署“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框架合作协议,联合发起“抵制酒驾,珍爱生命”的倡议。


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启动仪式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表示,治理“醉酒驾驶”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醉驾入刑”是各国治理酒驾醉驾,预防交通事故的常用、有效手段,也是法治社会、汽车时代发展的必经过程。坚持“醉驾入刑”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直接体现,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消除现实危害、震慑潜在违法的必然选择,是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题,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实践,是新时代坚持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公检法机关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维护了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酒后拒驾”日益成为越来越多群众的自觉行为,成为社会普遍认同和支持的文明准则和法治规则。2020年每排查百辆车的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在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保持年均1800万辆、2600万人的高速增长情况下,十年来全国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减少了数万余起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挽救了数万家庭免于破碎、返贫。醉驾治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唯一的标准。各地普遍将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促进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法纪意识。“醉驾入刑”广受人民群众拥护,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长王长君致开幕词,并表示希望同各方一道,持续完善合作理念、明确合作重点、强化合作机制,着力推动“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运行,集社会各界之力,得酒驾醉驾治理之效,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交通出行的向往!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长王长君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闫文辉、中广联交通宣传委员会会长潘力分别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同与会嘉宾共同分享“醉驾入刑”带来的积极影响。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闫文辉

中广联交通宣传委员会会长潘力
 

交通安全宣传员公益代表张国强发布酒驾醉驾社会治理倡议书,倡议全社会争做“抵制酒驾,珍爱生命”的践行者、劝导者、倡导者、宣传者。

交通安全宣传员公益代表张国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14家联合发起单位以及交通安全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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