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稳定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12月2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广东佛山召开全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就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认为——
“十三五”以来,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速,农村地区交通呈现出新变化、新趋势,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认真贯彻公安部部署,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主动担当作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长1000多万辆、保有量达到1.5亿辆的情况下,近3年,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年均减少812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年均减少31起。
会议指出——
“十四五”是农村道路交通发展的战略期,农村交通多样化发展需求与管理水平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管理相对薄弱、道路设施相对较差、车况相对较差、群众安全意识相对较差的“一弱三差”老问题还未破解,务农务工集中出行、农村客运转型发展、货车流量大幅提升带来的三大新风险又不断涌现,成为制约交通安全发展的掣肘和影响交通安全的隐忧。
会议要求——
各地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减量控大”总目标,以党政引领推进多元共治为主线,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创新发展,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充实管理力量,消除安全隐患,整顿顽症痼疾,不断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水平。
一要秉持综合治理理念,着力打造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共同体。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压实党委政府责任,凝聚部门协同合力,联合治理农村交通安全存在的难题。调动社会全面参与的积极性,用好企业力量和农村基层自治力量,打造交通安全治理共同体。
二要秉持源头治理理念,从根本上消除影响农村交通安全的顽疾。密切协作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坚持“消除存量”与“不增新量”相结合,持续排查治理农村公路隐患、“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和拖拉机等重点车辆隐患、农村地区驾驶人安全隐患。
三要秉持协调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城乡交通管理统筹一体化发展。根据城区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科学调整工作重心,统筹协调城乡警力分布,重新优化勤务部署,将城区警力向农村地区转移。统筹规划农村交管科技信息化建设,提升对交管实战的服务支撑能力。
四要秉持持续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实体化运行。建立长期经费保障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实现规范化建设运行。融合发展劝导员与农机部门协理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等力量,推动派出所管交通,实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
五要秉持创新发展理念,推动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水平。坚持疏堵结合,推动交通运输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务农出行运输服务体系,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和人脸识别技术,溯源筛查违法载人重点嫌疑车辆,开展落地核查与上门查缉。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会议强调——
各地要采取“六个狠抓、六个发力”过硬措施,全力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百日会战”冲刺阶段工作,全力稳定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狠抓各级研判,在精准指导工作上发力。开展岁末年初交通安全形势专题研判,对重点隐患实行领导包干、挂牌摘帽,建立预警核查处置闭环工作机制,精准治理高风险隐患。
狠抓隐患排查,在防范化解风险上发力。组织开展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集中开展重点车辆特别是货车、农用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源头“清零”行动。
狠抓专项督导,在推动工作落实上发力。对重点市县联合集中督导,对5人事故追责情况组织“回头看”,加大群死群伤事故考核权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狠抓部门共治,在完善联动机制上发力。依托安委会、交安委等平台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责任,联合交通运输、工信等部门通报事故企业、道路、车辆等方面的隐患问题,推进协调共治。
狠抓宣传教育,在提升安全意识上发力。深入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货车交通安全“每周一警示”,点对点向农村驾驶人推送警示信息。
狠抓经验总结,在加强示范引领上发力。创新完善技战法,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