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占用道路(含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人行道和盲道)停放,不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停放及越线停放。
二、严禁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不从斑马线上行走等;严禁非机动车不各行其道、逆向行驶等;严禁机动车随意变道、不礼让斑马线等。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道路范围内非法设置、撤除机动车停车泊位或擅自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占用停车泊位,影响车辆停放。
四、严禁车辆占用道路或停于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流动摊点、宣传促销、二手车销售、店外洗车修车等)。
五、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必须注册登记,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六、违反以上规定的,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法从严查处;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淮南市公安局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