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交通强区建设再加码统筹千亿元财政资金支持综合交通》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广西加快建设交通强区的起步之年。从去年印发《广西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到今年4月,主动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等规划,多渠道筹措30多亿元资金支持交通强区建设,再到3个月后,公布首批11家交通强区建设试点单位……广西交通强区建设日益加码。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区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从强化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资金保障、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要素保障、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等7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十四五”期,广西将统筹整合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1000亿元以上,支持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远洋航线、民航客货运输航线等项目,奋力建设交通强区。
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
广西沿海沿江沿边,东连粤港澳大湾区,南临北部湾,拥有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的独特区位优势,“铁公水空”发展齐头并进。《通知》提出强化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资金保障,鼓励各市加强财政资金保障,采用置换闲置资源等措施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大交通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新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交通项目,用好“桂惠贷”等优惠贷款政策;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等,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通知》明确,对年度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量大、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投资增速快、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有力的市,按综合排名进行激励表扬,给予第1名3000万元、第2名2000万元、第3名100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从次年自治区公路水路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完成投资任务好、工作措施有力的项目业主予以激励表扬,对年度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完成率低的市进行通报批评。
广西还将深化交通建设与运营机制改革,制定出台广西主导建设的铁路项目运营亏损补贴政策,实质化运作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鼓励自治区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广西铁路建设和运营;推行普通国省道“建养一体化”发展模式,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普通国省道养护的投入;充分发挥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开辟资源要素保障“绿色通道”
当下,广西交通建设迈入快速发展阶段,多个方面享受政策倾斜与资源保障。根据《通知》,广西将开辟资源要素保障“绿色通道”,统筹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林、用海报批工作的指导,优先保障交通基础设施新增建设用地、用林、用海计划指标;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者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给予先行用地、用林、用海支持。
根据《通知》,广西将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持续落实项目前期工作代办制,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多部门“联评联审”,切实提高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效率;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管理,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保障工程建设进度;强化市县政府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在客货运方面,广西将积极发展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加快铁路无轨站、城市候机楼建设,鼓励发展定制客运,提升客运联网售票服务水平,统筹协调城乡客运发展;推动铁水、公铁、空陆等多式联运发展,培育西部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市场主体,开行经凭祥等边境口岸至东盟国家的国际联运班列;加快构建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探索铁路运送邮件(快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