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安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部署开展交通事故联合处置工作,通过健全完善警医联动机制,畅通医疗急救“绿色通道”,打造“报警即急救、上车即入院”的救援救治模式,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水平。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打破信息壁垒,解决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脱节问题,构建高效协同的联动救治体系?围绕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的现存瓶颈、警医联动机制的深化路径以及现场处置的关键环节,本刊专访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国家创伤医学中心副主任王天兵教授。

本刊记者:您认为目前制约交通事故伤员救治效率提升的瓶颈主要存在于哪些环节?
王天兵: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大致可分为现场处理、转运送医、院内救治三个阶段,需要由公安交管部门、院前急救部门(120)以及医院创伤中心共同完成。创伤急救总体遵循“黄金1小时”原则,即受伤后1小时内送达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可显著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当然随着院前急救条件的完善,越来越多的救治在转运送医途中就开始了。目前,影响救治效率的瓶颈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流程顺畅的问题,即如何快速将交通事故伤员从现场转运到有救治能力的医院。目前,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伤员解救与救援通道的保障。但在后续医疗救治环节中,院前急救部门主要执行“就近”原则,往往忽视了医疗机构对严重多发伤的实际救治能力,造成“就近不就治”的局面。而且,由于院前和院内信息的不畅通,导致医院无法在患者到达前启动应急预案。这种信息断层常导致伤者到院后遭遇无床位、无合适医生等“接诊难”问题,不得不启动二次转诊流程,延误了最佳抢救时机。
二是救治能力亟待提升。目前,创伤医学在我国还不是一个专业的学科,创伤救治工作分散于急诊、骨科、神经外科及ICU等多个专科。而交通事故伤者多为全身多发伤,这种多发伤的救治不是各个单发部位治疗的累积,而是需要整体观念、系统治疗。受限于现有学科分类与医疗分工体系,一般医院在应对此类患者时,往往面临技术力量分散、整体观念薄弱、救治流程不畅、设备调用困难、空间与药品耗材准备不足等困境,导致在“黄金救治时间”内出现决策延误、能力不足、资源不够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创伤救治成功率的提升。
本刊记者:作为国家创伤医学中心,贵院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了哪些高效联动救援机制?
王天兵:国家创伤医学中心依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所建,主体设在通州院区,是实体化的创伤学科,具备独立的创伤复苏单元、创伤病房、创伤重症监护病房和康复病房,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固定的医务人员。自成立以来,医院不断加强与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交管局通州交通支队的紧密合作,通过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建立全流程信息化预警联动机制,从系统层面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共同构建一个安全高效、协同联动的交通管理与医疗服务体系,为交通事故伤者救治开辟顺畅、高效的绿色通道。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民警第一时间将伤员信息同步给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及院内创伤中心值班人员。在120车辆将伤员送医的路途中,院内创伤团队医务人员即可根据预警信息提前向急诊集结,各相关科室进入待命状态,确保伤员入院便能即刻开展抢救,真正实现“上车即入院、中途即准备、到院即救治”的闭环式救治。
我院专门为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建立了院前智能化警医联动一键呼叫定向转运系统,实现了警医之间的即时信息共享,并为严重创伤救治建立了包括创伤复苏单元在内的一系列支撑平台,以及抢救空间、设备、设施、耗材、药品等应急响应机制。此外,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我院也制定了应急预案,必要时可迅速调配整个院区的医疗资源,确保突发情况下的综合救治能力。
本刊记者:公安交管部门应向医院传递事故现场的哪些关键信息?您建议一线民警应掌握哪些急救技能?
王天兵:为更好地提升事故伤员救治效率和救治质量,公安交管部门在现场迅速、准确地向医院传递伤员信息,对于伤员入院后的抢救非常重要。在事故现场,民警应尽可能地提供以下信息:伤者的大致年龄与性别,致伤机制(如硬物撞击、车辆碾压、锐器划伤),受伤部位(如右下肢、左侧胸部、头面部,越精确越好),损伤类型(如擦伤、裂伤、穿透伤、闭合性/开放性骨折),生命体征(如是否昏迷、是否有呼吸、是否有大出血),以及事发地点与送达医院的预计时间。依据上述信息,院方可初步进行损伤情况的判断,提前召集相关医务人员,做好抢救准备。
一线民警往往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到达现场的第一人,其掌握的急救技能对于防止伤情恶化、维持生命体征发挥着关键作用。建议掌握以下现场急救技能:1.体温管理与防止失温。创伤后失血性休克是导致创伤患者高病死率的原因之一,尤其在北方冬季或雨夜环境,低体温会引发凝血功能障碍并加速死亡。因此,民警要在第一时间为伤者采取保暖措施。2.有效止血技术。对于有活动性出血的伤口,需要掌握伤口压迫止血、肢体外伤后的止血带止血技术。3.创面包扎技术。对于开放性伤口,除了止血外,还需要对创面进行包扎,避免污染。4.固定技术。在事故现场为伤员进行受伤肢体及受伤部位的固定,是防止伤情加重、减少疼痛的重要环节,也为伤员搬动及转运创造条件。5.现场心肺复苏技术。对心脏呼吸骤停的伤者,采用胸外按压、人工呼吸或使用AED(自动体外除颤器)进行心肺复苏;对于昏迷但有呼吸的伤员,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呕吐物等,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窒息。
本文刊发于《道路交通管理》杂志2026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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