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工信部印发《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自我检验管理办法(试行)》,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企业(集团)开展自我检验需要具备的条件和用于自我检验的实验室要求,以及相关申报材料要求。明确企业(集团)可根据自有能力在规定范围内申请自我检验项目,在通过工信部组织的审查后,予以公布。规定企业(集团)要按照相关准入技术要求和公布的项目范围开展自我检验,据实出具检验报告,对上传的检验报告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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