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由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联合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通智行未来车联网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北方工业大学、天津光电比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起草的《基于物联网的道路交通安全设备通信协议第10部分:车路协同车载单元》团体标准符合快速程序立项要求,现予批准立项。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团体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10-67152312、15210158801,邮箱:zgdxttbz@crsa.net。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