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山东邹平市公安局探索实践“交所融合、警种联动”工作机制,通过“110+122”机制、平台、警力、业务、保障“五大融合”,创新打造“交所合一”平安工程,构建社会治安防控和交通管理融合的工作体系,着力提升警务工作效能,社会基层治理水平、群众安全感及政务服务满意度取得新提升。
机制融合实行警务联动
为缓解基层交警警力少与交通管理任务重的突出矛盾,2021年7月,邹平市公安局在7个偏远乡镇派出所试点开展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后参与范围扩大至14个派出所。
2022年11月,在4个乡镇探索实行“交所合一”,派出所长兼任交警中队长,打破了警种联动壁垒。针对派出所与交警部门在业务上有一定重合的实际,邹平市公安局实行“警力集中调度、巡逻集中调度、警情集中处置、案件集中办理、装备集中使用”,先后制订《“交所合一”建设工作方案》《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规范》《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同步实施110民警接处警积分制考评,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交所合一”有效解决了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也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找到了突破口。
平台融合警情集约管理
“我们坚持‘融合’理念,打通警种壁垒,将122接警工作由分层级接警改为110报警服务台领导、指导和监督下的122报警服务台一级接警,打造交所融合平安工程。”邹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所有警情实现一个平台接派警、一体化运作,全市所有接报警情处置全流程、集约化管控,打通了交通事故指挥与现场处置互联互通的“最后一米”。在事故类警情的派警上,轻微事故派至派出所,复杂事故则实行派出所及事故科同时派警的“一警双派”协同处置机制,实现了派出所警力先期处置、事故警力专业处置“双警处置”。平台融合两年来,全市接警环节时间大幅缩短,警情90秒内签收率达到95%,5小时内首次反馈率达97%,22小时内结案率为99.8%。
警力融合效能“1+1>2”
邹平市公安局在魏桥镇、韩店镇、好生街道及开发区推行派出所长兼任交警中队长,派出所与交警中队合署办公,“两警合一”共同履行派出所和交警职责,推进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实现警务效能“1+1>2”。
为实行统一管理,推行交所联勤联责勤务模式,邹平市公安局将交警中队警力全部编入社区警务队,与派出所警力、网格员组建工作警格,共同开展法治宣传、交通管理、治安巡防等工作,同时交警和派出所警力在案件办理中相互协作、互为补充、各有侧重,提升整体战斗力。
邹平市公安局还打造“联合战区”交所共援机制,定期在区域内联合周边派出所、交警中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通过破案打击、场所检查、路面查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实现派出所吹哨、多部门报到的警务运行新机制。
业务融合服务提质增效
“真没想到当场就能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这要是从码头跑事故科,来回都要2个小时。”一名在码头镇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说。实行“交所合一”以来,派出所积极参与事故前期处置工作,共出警6769起,占全市交通事故警情的45%,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0余起,现场调解率达84%,有效提升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质效。
实行“交所合一”以来,交警中队联合派出所做好校园护学岗、高峰岗执勤,科学布建社会面巡逻防控网,加强街面联勤联动,快速有效处置路面突发情况,参与防范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社区警务工作,切实发挥了“交警在路上”的快速反应能力。改革后,全市交警联合派出所开展集中行动70余次,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隐患280余处,防范化解矛盾纠纷120余起,救助服务群众800余人次;协助治安、刑侦部门侦办案件60余起。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邹平市公安局试点“一窗通办”,全面整合交警、户籍业务,在派出所户籍室集成车驾管、户籍、交管、出入境等服务事项,开通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下发车驾管业务办理权限13项,实现一站式服务。
保障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实行
“交所合一”后,派出所的办公场所、车辆、装备等共享共用,有效集约了警务资源。
邹平市公安局加强互融业务培训,全力打造“全科警长”。交警部门业务骨干到派出所一线送教,全局98名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派出所民警全部取得初级事故处理资格;派出所兼职教官为交警中队授课,讲授群众工作及纠纷处置技巧,在互学互助中有效提升工作水平。
此外,邹平市公安局将“交所合一”工作列入“满天星”计划,每月分别评选3名“优秀交管员”“优秀接警员”,作为“满天星”计划候选人员,全力推动“交所合一”工作长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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