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23时40分许,宁夏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兴庆区二大队民警在夜查时查获了一起饮酒驾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驾驶人马某却谎称“我喝的红牛,就喝了一件子红牛”。
当晚,值班民警在友爱街银横路交叉路口开展夜查行动时,马某驾驶一辆宁A牌的小型普通轿车,在收到交警让停的指示下,随即停车,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马某只呼气而不吹,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进行检测,驾驶人马某竟称自己喝的“红牛”,当民警对马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对马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喝酒后切勿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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