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醉酒驾,被吊销驾驶证,本该痛定思痛,反思自己的行为,可偏偏有人就是不知悔改,竟敢无证继续酒驾,知法犯法!
2023年11月13日00时33分,何某驾驶宁A号牌白色“路虎”牌小型越野客车沿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山水大道与世纪大道路口处,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路检路查的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大武口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现场对何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73mg/100ml。
民警对驾驶人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驾驶人何某在2020年11月19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查获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没想到他不思悔改,不到三年时间,竟再次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查获。
据何某交代,2023年11月12日21时,在平罗宏泰商业广场附近吃饭期间喝了一瓶“雪花”牌啤酒,到23时许准备返回大武口,叫了代驾,但是代驾有时来不了,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从平罗返回大武口,行驶到山水大道与世纪大道路口处被大武口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目前何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非营运客车)的两项违法行为,将面临3500元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务必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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