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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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让道路交通更安全
2023
11-22
安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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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不让直行 狭路相逢“勇”者伤

“转弯让直行”

这是驾驶人学车时都知道的规则

但仍有驾驶人忽视这条规则

路口转弯不让直行

事故往往就这么发生

2023年11月09日15时20分,张某某驾驶号牌为宁A号小型客车,沿广厦路与水系路十字路口处由北向南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王某某驾驶号牌为宁A号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乘车人受伤、宁A号轻型栏板货车货物受损,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

当事人张某某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当事人王某某无责任。

宁夏永宁交警提醒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转弯切记让直行

路口观察有必要

每个交通参与者都不要心存侥幸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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