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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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让道路交通更安全
2023
11-07
安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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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酿事故,全责!

闯红灯现象时有发生

成功闯灯的

庆幸自己不用再等几秒

如果不成功呢?

下面这起案例

希望能为大家敲响警钟

2023年10月30日17时51分。李某驾驶A号小型客车沿109国道由北向南行驶109国道与望通路路口向西右转弯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张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沿109国道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直行发生碰撞,致张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通过监控画面显示,李某驾驶白色小型客车在经过109国道与望通路路口处时,交通信号灯为红灯,他并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停车,而是闯红灯通过,最终酿成事故。

经交警认定: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入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某无责任。

此类事故

归根结底还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够

那么多伤亡的教训历历在目

机动车、非机动车或是行人

为争这几秒

多少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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