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道路交通安全“严管十条”措施,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甘肃陇南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优化勤务模式,科学部署警力,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全面消除交通隐患,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期间,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原则,严格落实早、中、晚高峰期“提前上岗、延时下岗”工作机制,在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路口采取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非法加装雨棚、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劝导、纠正。对未成年人骑乘电动车的通知监护人进行处理,并责令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
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始终严格落实“严管十条”工作措施的严重违法“两一律”要求,秉持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交通违法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耐心细致地向过往驾乘人员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消除群众侥幸心理,切实提高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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