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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让道路交通更安全
2023
08-18
安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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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未让直行,别让货车变“祸”车!

“转弯”让“直行”

是广大驾驶人应该严格遵守的安全法规

大家切勿罔顾安全开“冒险车”

否则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023年07月26日11时37分许,郑某驾驶陕K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石嘴山市110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石嘴山市110国道与302省道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与沿110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此赵某驾驶津C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郑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

当事人郑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赵某无责任。

石嘴山交警提示: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究其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其实是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彩排,机动车驾驶人也好,电动车骑行者也罢,都请不要拿自身安全作赌注,出行请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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