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是山东菏泽市交警部门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首日,骑乘电动车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作为其中一项整治重点,当天一早,交警部门针对此类行为展开了专项治理。
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查
“带”而不“戴”,看到交警后悔了
当天7时30分许,记者来到市中华路与牡丹路交叉口,牡丹区交警大队在每个路口都安排了执勤交警。
随着交通早高峰的到来,路面车辆逐渐增多,每个红灯时,路口都能聚集一批电动车。令人欣慰的是,绝大多数电动车驾驶人都能佩戴安全头盔。可以看出,经过长期的治理和宣传教育,骑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尽管如此,依然有“个别情况”出现。
“同志,停一下……”随着一声呼喊,一辆电动车被执勤交警拦下。电动车驾驶人并未佩戴头盔,此时的他已经意识到执勤交警为何将他拦下,未等执勤交警说话,他一边懊悔地解释着自己出门急忘戴头盔了,一边拿起车篓内的头盔戴上。执勤交警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20元的处罚。在随后的执勤过程中,不时会有同样的情景出现,他们的理由也几乎一致,同样受到了执勤交警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向未正确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开出罚单
同时,记者留意到,一些电动自行车在距离交警十几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迅速拿起头盔戴上。很显然,他们都知道骑电动车要佩戴头盔,只是看到交警了才想起。
看到交警才想起戴头盔
“戴”而不“系”,安全归“零”
在治理过程中,有些电动车驾驶员虽然戴了头盔却也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
这些驾驶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的头盔虽然戴在头上,但两根束带却并未系在一起。“你这样戴头盔能起到什么作用?”执勤交警拦下一名头盔未系束带的电动车驾驶员,一边反问一边轻触其头盔,头盔很容易从头上滑落。
戴了头盔却未系束带
执勤交警介绍,骑电动车不仅要戴头盔,而且要正确佩戴头盔才能起到保护作用。选择头盔时,最好试戴一下,选择大小合适的头盔;佩戴时,首先要通过调节器或魔术贴调节好头盔内衬垫的大小,在感觉舒适的同时使头盔戴在头上不会左右或上下晃动;之后,再调节头盔左右两侧的Y型带,使耳朵位于前后两根带子中间;最后再调节扣带,以扣好扣件后下颚与扣带之间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舒适的佩戴方法。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选购头盔时要认准正规产品,仔细查看产品名称、合格证、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以免买到劣质头盔而无法起到保护作用。
关键时刻能保命,这绝非危言耸听
近期,交警部门通报了一些与电动车相关的交通事故案例,从中可以直观地感受到头盔的作用。
6月16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一则视频一度冲上热搜。监控视频显示,四川一女子骑车时手扶遮阳帽不慎摔倒,头部着地导致颅脑损伤不幸身亡。这起事故中,如果女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或许就不会有此悲剧。
公安部交管局之前发布的另一起发生在江西瑞金的案例中,一辆小轿车左转时与一辆直行的摩托车相撞,在惯性的作用下,摩托车驾乘人员先后向前空翻后,头部均重重摔在地上,撞击程度远超那名四川女子。不过,由于摩托车驾乘人员均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两人仅受轻伤。
南通通州交警通报的一起案例也很有代表性。南通通州兴仁镇某路口,一女子骑电动二轮车由南向北经过该路口时,与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事发路段的监控显示,尽管该女子当时头上戴了头盔,然而由于没有系牢卡扣,头盔直接在猛烈撞击下飞了出去,滚落到了地面上。由于缺乏保护,其头部受到了重击,颅脑严重损伤。
交警部门提醒,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往往能起到保命的作用,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菏泽交警部门在城区开展的百日行动中,将持续对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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