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大荔县交安委牵头组织,各镇办发动镇村干部、劝导员、安全员、交通志愿者在全县172个行政村劝导站、村组出入口,全面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制定落实农村道路劝导机制,由镇、村、街道办负责人和安全员、红袖章志愿者组成。
劝导工作紧盯“三上三下”重点时段和农用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易引发事故的重点交通违法。采取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讲评典型事故案例、大喇叭宣传、当场纠正等方式达到劝导目的,严把关口,将交通违法和安全隐患消除在出村和上路之前,全县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实现了全覆盖。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网/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作品(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电话:010-6715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