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男子林某亮
喝酒后睡一晚以为已醒酒
便开货车送货
却因“隔夜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被陵水交警处以
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睡一夜还能检出酒精?陵水一男子“隔夜酒”驾车被行拘、吊销驾照
林某亮因“隔夜酒”驾营运车被拘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照等。(陵水交警供图)
10月1日10时41分许,陵水公安执勤民警在223国道240公里+500米处,依法检查一辆车牌号为琼CXXXXX的重型仓栅式货车时,发现驾驶人林某亮身上散发着酒气。民警随即要求他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林某亮交代,被查前一天晚上他喝了一瓶海马贡酒,之后便在家里休息。因第二天还要送货,觉得睡了一晚酒已醒了,便开车送货。路上遇到民警检查,他没想到,前一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中午体内还能检测出酒精含量。
陵水公安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林某亮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陵水交警提醒,交警查处酒驾不是以饮酒后时间长短为依据,而是以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
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酒精在人体中消散时间为10-20小时,所以喝酒后10-20小时后再开车是比较科学的。
综合: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