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16时许,双鸭山市宝清县交警大队民警在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行驶的客运车辆存在超员载客违法行为。经检查,该车核载31人,实载36人。
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辆客车驾驶员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行政罚款200元,责令驾驶人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并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了普法教育。
交警提示
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的安全性能降低,对超载的乘客也没有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危险事故,车内人员也会因为空间拥挤,增加逃生难度。双鸭山交警对超员载客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请广大驾驶员和乘客不要心存侥幸!
危及生命的重量
多一个都不允许